第七十二章 说谎

作品:《宠夫令

    元宝点头那一瞬,皇上只觉得血液都沸腾了。

    这皇位他怎么得来的,他最清楚。

    大燕朝开国以来,每一任皇帝跟前,都守护着属于他的天犬。

    传闻天犬通灵,非真龙不守护,非皇室不忠诚。

    一旦认主,绝不背叛。

    这只天犬,上先帝跟前那条天犬的孙子。

    已经隔了两代,他原想着,这条狗是认他的。

    可他登基十六年了

    先帝跟前原本那条狗因着偷袭他,被他命影子护卫溺毙。

    当初为了溺毙那条狗,他生生折了十一个影子护卫。

    天犬的战斗力,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如此彪悍。

    那条狗死了之后,他养了那条狗才生下不过二十天的几条小狗。

    原想着自己养大的,总是要终于自己的。

    结果,那几条小狗,无一不是想要寻机咬死他。

    一想到这些,皇上心头就跟被万马奔腾踏过一样。

    现在这条狗,是第三代。

    虽然从来没想咬死他,但是却也不展露任何灵性。

    看上去,只是一条比普通狗更勇猛一点的普通狗。

    饶是如此,不被狗惦记着咬死,皇上已经很知足了、

    为此他特意赏赐这狗一处宫殿。

    没想到,现在

    盯着面前的大狗,皇上血脉喷张的道“你是因为他对朕不恭,所以才对他出手”

    元宝

    做你的春秋大梦呢

    我当然是因为他对我家主子不恭。

    元宝正要翻皇上白眼,忽的感受到来自身侧的宋瑾的气息。

    宋瑾跪在那里,虔诚的祈祷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元宝

    狗眼一翻,朝皇上点头。

    皇上激动地差点没站起来

    被天犬承认了的皇帝,才是大燕朝真正的皇帝啊

    十六年了

    他终于证明了自己才是真龙天子

    大皇子立在那里,只觉得自己话本子的数量,急需扩充了。

    这种场面,他一次都没有在话本子里看到过。

    那些写书的也太不行了

    迟公公原想着,能让皇上替刘公公出口气,毕竟刘公公是他几个徒弟里最为得意的一个。

    可眼下

    心头叹了口气,迟公公看向四皇子。

    宋瑾依旧是低眉顺眼,乖乖跪在那里。

    元宝大头在宋瑾肩膀处蹭了蹭,转而朝皇上摇摇尾巴,摇完,抬起爪子忽的朝已经瘫在一侧的刘公公一爪子拍去。

    刘公公吓得一声惊叫,“救命”

    惊叫声尚未落下,身下已经一滩骚湿流出。

    大皇子

    尿了

    这个,话本子里倒是经常提及。

    可见过那种话本子没写到过的,再看这种已经看腻的场面,大皇子一点兴趣没有。

    刘公公御前失仪,又是在这样的场合下,皇上只一抬手,“拖下去,杖毙。”

    迟公公连迟疑都没有迟疑就执行了。

    宋瑾跪在那里,心头瑟瑟唏嘘。

    果然是,伴君如伴虎啊。

    一句杖毙,命就没了。

    太可怕了

    老天爷啊,她什么时候才能和沈樾换回来啊

    感受到身侧宋瑾的害怕,元宝大头又在宋瑾肩头蹭了蹭。

    皇上瞧着,心头有些嫉妒。

    不过再看宋瑾的目光,便无之前那般嫌恶。

    毕竟这是天犬愿意亲近的人。

    “你起来说话。”

    宋瑾闻言,如蒙大赦,立刻瑟瑟起身,只是依旧不敢看皇上。

    “朕派你去余州查案,查的如何”

    安国公一案,着实令他头疼。

    他留着安国公还有用,绝不会为了这种小事就让安国公的儿子锒铛入狱。

    可那商铺的儿子,被京兆尹的衙役打死,而京兆尹又是受安国公的指使。

    这种案子,不论如何办,都是吃力不讨好里外不是人。

    所以他就丢给这个老四了。

    只有老四,配办这种案子。

    皇上斜依在椅背上,话是对老四说,目光却看着天犬。

    宋瑾按照沈樾教给她的礼仪,乖乖的一抱拳,“启禀父皇,安国公府三少爷强占商铺,指使京兆尹仗杀商铺原主一案,儿臣已经查出眉目,这案子的几个目击证人也来了京都,愿意指证。”

    皇上心头不悦的撇撇嘴。

    他把案子交给老四,为的就是老四办案,安国公府能从中阻拦,切断老四所有的线索,让此案无法查下去。

    现在,老四居然找到了证人。

    安国公那个老废物

    “哦你倒是利索。”

    宋瑾听着这话音,似乎很不高兴啊。

    难道皇上不想安国公被查

    这怎么行,不光沈樾要办安国公,就是她爹也打算办安国公呢。

    吸一口气,宋瑾继续道“儿臣此行,不光找到了安国公府三少爷强霸商铺的罪证,就连前几日京都发生的一起命案,儿臣也找到一些线索,与安国公府三少爷有关。”

    皇上眉梢微动,“哦”

    “前几日在京都一茶楼,安国公府三少爷为了一个小倌倌打死了人,为了脱罪,安国公让一位名叫钱臻的学子替三少爷顶罪,此刻人就关押在刑部大牢,而这钱臻的爹和安国公有些旧情份,昨日进京求安国公帮忙,不料被安国公杀了。”

    皇上听着,大吃一惊。

    他倒是不意外安国公的心狠手辣。

    只是,这些事,这个废物儿子怎么知道的。

    皇上吃惊,大皇子却是不吃惊。

    毕竟昨日夜里,路詹带走钱来尸体的时候,他的人也在附近。

    只是他的人跟踪路詹却跟丢了。

    这让他很是恼火。

    若是没有跟丢,说不定可以找到那位姑娘。

    “这事,你如何知道”皇上换了个姿势坐着,问道。

    宋瑾就道“儿臣不知,是天犬在安国公府宅院墙根下,闻到了味道,那尸体,还是天犬从安国公府中偷出。”

    皇上匪夷所思看向天犬。

    心里生出一句靠

    不过,若不是天犬所为,难道会是他这个废物儿子。

    很显然,当然是天犬了。

    大皇子眼底漫着笑意,看四皇子。

    倒是说瞎话一点不带含糊呢

    还天犬所为,真是

    这狗什么锅都背

    “安国公命人毒杀钱臻的父亲,天犬将人偷出,儿臣立刻为他请了大夫,好在那人命不该绝,被救了过来。”

    大皇子

    所以,那位姑娘的技能,是医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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