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作品:《大耍儿》 至于李斌他们怎么去安排,暂且撂下不提,我先说这么一位“爷”。
我在公安医院养伤期间结识了一个过命的朋友,在我此后的人生轨迹中,他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此人大名刘庆民,外号“老蔫儿”,比我年长四岁,为了让各位对他有个比较直观的认识,我在此简单描述一下他的形貌特征:老蔫儿的身高,大约在一米七十五上下,一头又黑又硬的短发,钢丝一般根根竖立恣意生长,永远没有头型,长相有如“四郊五县”
般的淳朴,酷似年轻时候的万梓良,粗眉窄眼,鼻直口阔,铁板一样的脸上星星点点撒满了顶着白头的“青春痘”,几乎没有光溜的地方,两颗上门牙全掉了,后来一直也没补。
他的造型一成不变,常年都是一身草绿军装,一双军跑儿,一伸出胳膊便可看见两只手腕上密密麻麻的圆形疤痕,那是用烟头烫出的几溜“死签儿”,整个人沉闷无比,大部分时间不苟言笑,甚至很少说话。
都说名如其人,其实外号更能代表这个人,他就是一个十足的蔫土匪,蔫人出豹子,他的身世也充满了各种传奇和意外。
老蔫儿家住在hb区十月影院附近的一个军属大院,他爹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进城干部,后来我去过老蔫儿家,看过他爹随大军入城时的照片。
我发现老蔫儿跟他爹长得如出一辙,只是照片中的老军人一看就是久经沙场,见过大场面,目光果敢坚毅,又有一种从容不迫的自信,胸膛挺得笔直,身上挂着各种手枪c军功章,威武至极。
老蔫儿上边有三个哥哥c四个姐姐,他在家行小,几个哥哥姐姐都在他老爹的影响和教育下参军入伍,有的在北京,有的在西安,有的在锦州,几乎都有个一官半职。
别看老蔫儿是干部子弟,在家又行小,却从他身上看不到任何一点飞扬跋扈的傲慢。
皆因他爸对这几个孩子的教育极为严苛,长此以往,造成了老蔫儿不苟言笑c不善言辞c服从命令听指挥c有令则行无令则止的习惯。
上了中学以后,他发育得肩宽背厚,身材挺拔,怎奈长出一脸的青春痘,这让他感到自卑,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了,一天到晚跟谁都不说话。
他爹越看越觉得这个儿子不顺眼,义正辞严地发话:“把这小子送前线去,接受接受战火的洗礼和锻炼,等他囫囵个回来,也就算成人了!”
他老爹想的是将老蔫儿送到部队锤炼一番,改一改他的怪脾气,将来能像他哥哥姐姐一样提干升职,大展宏图,成就一番事业。
然而他老爹失算了,老蔫儿既没有立功也没有光荣伤残,更没有给他爸做脸为国捐躯,他根本当不了兵,部队也不会收他,因为他有一个与生俱来的心理缺陷——他晕血!这可不是贪生怕死,也不是胆小,跟那个没关系,晕血症又叫“血液恐怖症”,类似于怕蛇,怕狗,怕毛毛虫,怕见生人,是一种精神障碍。
晕血症跟晕车c晕船又不一样,晕车c晕船是生理问题,晕血纯粹是心理问题,只要见了血,就会产生心理反映,那是抑制不住地天旋地转,狂呕不止,一时半会儿缓不过来。
老蔫儿家境优渥,不缺吃不少穿,尽管家教甚严,他爹也不至于把他打得皮开肉绽c鲜血淋漓,顶多是他自己摔一跤,擦破点儿皮,削铅笔不小心划个小口子,赶紧拿纱布包上,没有真正见血的机会,所以他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个毛病。
等到征兵体检验血的时候,他看见自己的鲜血顺着针管儿一点点地被护士抽出来,流入一个细长的玻璃试管里,顿觉天翻地覆,头晕目眩,心跳加速,手脚冰凉,接下来他彻底崩溃了,只觉得胃里一酸,昨天的晚饭混合着胃液喷薄而出,吐了护士一身,他随即面无血色地昏死在地。
他爹得知此事,觉得老蔫儿是朽木不可雕,烂泥上不了墙,对他失去了信心,但又不能不管他,只好帮他在邮电局找了一份工作。
再怎么说老蔫儿也是五尺高的汉子,自尊心强烈受挫,让他的性格脾气变得更古怪了,沉默内向,喜怒无常。
在单位里,他的人际关系差到了极点;在家里,父子二人成了冤家,一见面就横眉冷对。
老蔫儿长久压抑的内心,也接近了爆发的临界点,只要有一点火星子就会引爆。
晕血症让老蔫儿感到极端的自卑,而他骨子里又很倔强,愤懑于无人理解自己,找不到一个可以交心的朋友,又没有任何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会听他诉说一下心里的苦闷。
他很快学会了抽烟,没事儿就点上一支烟,一边抽一边在自己的胳膊上烫死签儿,一开始一个一个烫,后来不解恨了,一连烫上一排才过瘾,以至于两
个腕子以上找不到一块完整的皮肤。
他逐渐沉迷于用烟头将皮肤表皮缓缓烫开,又慢慢烫熟肌肉的感觉。
伤疤一点点变圆,又一点点变深,在火烧火燎的痛感中,去寻找一种撕心裂肺的快感。
回到家中,他还故意让父母看到他的“作品”,见到父母流露出的痛心和惋惜,老蔫儿感到一阵得意,他何尝不知道“体肤毛发受之于父母”的道理,他这是无言的反抗。
他在单位干活儿的时候,不经意裸露出过自己的两条胳膊,见到同事无不惊心肉跳。
那个年代但凡胳膊上烫有死签儿的人,一律被视为玩儿闹c狗食,同事们当然避之唯恐不及。
老蔫儿也因此处处受人排挤c遭人白眼儿,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遭遇了“职场冷暴力”,他觉得自己活得太憋屈了,总是想找人干一架,可一想到自己患有晕血症,又只得一次次地忍气吞声。
终于有一天早上,老蔫儿在单位装卸邮件的时候,跟自己的小组长发生了冲突。
那个小组长也是倒了血霉了,老蔫儿将一切抛在脑后,把积郁在心底的委屈憋闷c千仇万恨,一股脑地发泄在了他身上,不计后果挥出一拳,正捣在那个倒霉蛋儿的鼻子上。
也不怎么那么凑巧,小组长有血小板低的毛病,鼻子上挨了这一下,当场血如泉涌,捂都捂不住流。
老蔫儿见了血,只觉天旋地转浑身冒汗,不等小组长还手,他已经倒在地上了。
围观的同事们觉得奇怪,这位打完人怎么自己还晕了?这是要碰瓷儿吗?正当同事们围拢上前,想看看老蔫儿到底怎么了,却见他突然大吼一声,从地上蹿起老高,发疯似的冲出邮电局大门,犹如魔神附体一般,狂奔出很远很远,直到再也跑不动了,才气喘吁吁地在路边坐了下来。
他双眼发直,呼哧呼哧地吐着粗气,心里头七上八下狂跳不止,刚从身上摸出一根烟,想抽两口缓缓劲,忽觉腹中翻江倒海,随即是一阵连呕带吐,感觉五脏六腑都吐出来了。
这一架打的,老蔫儿本已占得上风,眼看着小组长就被他打服了,却在关键时刻功亏一篑败下阵来。
他这一段“辉煌战绩”,从此在邮电局内部广为流传,成为同事之间茶余饭后的笑料儿。
老蔫儿再一次被自己打败了,好在没被单位开除,不过调离原来的部门,到仓库当了一名库管员,天天跟邮件货品打交道,接触人少,是非也少。
如此一来,老蔫与外界更加隔绝了,以至于落了个自言自语的毛病,冷不丁被同事听见,立即传得满城风雨,都说他脑子出了问题。
老蔫儿自己心里有数,发誓一定要闯过晕血这一关,否则这辈子只能被人欺负c嘲笑c讥讽。
反正库管是个闲差,他有着大把的时间,就一趟一趟地往各大医院外科急诊跑,专门去看“刀砍斧剁c坠楼车祸c工伤事故c血流头破”的伤号,以此克服自己对鲜血的恐惧,几乎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反帝医院c公安医院c总医院中心医院,各大医院的外科急诊室他挨个转悠,哪儿人多往哪儿扎。
正是由于这个契机,让我结识了老蔫儿,从此以后,我和小石榴c老蔫儿三个人,结成了过命的朋友!
我被人送到公安医院抢救那天,老蔫儿正在外科急诊门口无聊地闲晃,眼瞅着抬过来一个血肉模糊的伤号,他立刻打起了精神,凑上前进行日常锻炼。
据他后来跟我讲,医护人员把我抬入急救室之后,有个护士出来扔我的秋裤,老蔫儿在垃圾桶里盯着我那条秋裤看了半天,完全被血染透了,湿淋淋的就像投过水的墩布一样。
从那一刻开始,老蔫儿对我负伤的原因,产生了从未有过的好奇心,他在医院里追寻着我的踪迹,从重症监护室尾随到普通病房。
八十年代,医院的探视制度比较严格,限定了固定的探视时间。
我家里每天来人送饭的时间段,我躺在病床上都能看到老蔫儿在门口扒头。
他也不说话,也不进来,但仍引起了我的注意,以为他是老哑巴派来补刀的。
这可要了命了,我这下不了地,他要是趁周围没人的时候给我来几下,我还真就没辙。
我看了看立在床边的输液架子,心说:“实在不行就拿它比划吧!”
但慢慢地我也觉得不对劲,他天天在门口探头探脑,是胆小不敢下手,还是有什么别的企图?
有一天刚吃完中午饭,我又看见老蔫儿在门口晃荡,忍不住冲着他喊了一句:“哎!说你啦说你啦,你怎么老在我门口溜达呢?有他妈什么事儿,你进来明说!”
老蔫儿听到我招呼他,愣在门口犹犹豫豫地不知所措。
我一看就放心了,断定他不是前来补刀的,缓和了一下口气,冲他一招手:“你过来给我帮帮忙!”
老
蔫儿这才小心翼翼地进了病房,一步一步走到我的病床前。
我对他说:“你能不能帮我把床摇起来?”
老蔫儿闷不吭声,低着头一下一下地将病床摇高。
我坐在病床上,上上下下打量着他。
从外表看来,他的穿衣打扮介于老实孩子与玩儿闹之间,你往哪边给他归类都行,但他并没有玩儿闹脸上常见的匪气,也没有流气c邪气,显得一本正经c木讷呆板。
此时老蔫儿的脸涨得通红,粉刺更是红得发紫,吭吭哧哧地说不出话。
我寻思不如找个台阶,缓解一下尴尬的气氛,就一脸堆笑地问他:“哥儿们有烟吗?给我来一根!”
老蔫儿急忙从口袋里掏出一盒“云竹”,抽出一支递给我,拿火柴给我点着了,他转身又要走。
我叫住他说:“你别走啊,你还得帮我插旗儿放哨呢,看见护士大夫过来告我一声啊!”
老蔫儿如同一个接到命令的士兵,马上站到门口,倚着门框,一丝不苟地给我把着风。
我一边贪婪地抽着烟,一边问他:“你是哪儿的?怎么天天在我门口晃悠?你到底想干什么?”
老蔫儿似乎没听见,仍不答话,等我的烟抽完了,他又返回病床边,似乎还想再帮我做点什么,活像一个“特护”。
我示意他拿个凳子坐下,在我急不可耐的追问下,老蔫儿这才开始将他自己过往的经历,一五一十地跟我念叨了一通,不过当天时间有限,他没来得及说完。
可是从那一天开始,他几乎天天来找我,还是先在门外扒头,只要屋里有别人,他绝对不进来,一旦没人在我床边,他就蹑手蹑脚地溜进来,也不多呆,每次都是坐个十几分钟就走。
他坐下也没话,我问他什么他就回答什么,就像在接受记者采访。
而且开始给我带东西了,今天两盒烟,明天两盒午餐肉罐头,后天还弄来两盒奶糕,反正不会空着手来。
我挺过意不去的,跟他萍水相逢,他还大我几岁,却天天拎着东西来看我,没想到一场劫难换回来一次休整,一次流血交上了一个朋友,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取舍得失,是非成败,也许冥冥中都是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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