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蜂鸟与白菊花

作品:《重生波斯当逗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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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参观完真十字架,慕思鸟和罗克珊娜一起下山回客栈了,俊男靓女走在一起,周围不知道内情的人自然认为他们是两口子喽。刚回到客栈,两个人有说有笑的这一幕正好被晴儿撞见了。

    “哎呦喂,这大晚上的不睡觉,一男一女,出去干嘛去来呀?”晴儿没好气的问道,用的还是汉语,这字里行间有一股淡淡的酸味,慕思鸟也拿捏不准是不是晴儿吃醋了,不过,慕思鸟依据自己以前的经验判断:女人心、海底针。还是不要随意表现出自己的爱慕之情,万一对方没那意思,岂不是自作多情。

    “我们出去就是散散心,客栈里太闷热了。”晴儿说汉话,明显是不想让罗克珊娜知道他们对话的内容,慕思鸟也就跟着说汉话,这一来二去的让罗克珊娜觉得自己毫无存在感、好像是多余碍事的人一样,所以就直接回自己的客房了。

    罗克珊娜一走,晴儿就更放开手脚了:“哎呦喂,长出息了,这么长时间没见,就勾搭上大美女啦?”

    “嘿嘿,没有,谈不上勾搭,她是我未婚妻,我们是一见钟情,合法的……”纵然是摆脱了屌丝的身份,纵然是变身波斯皇族,但是那与生俱来的爱吹牛笔的毛病还是没变,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神马?哎呦,啧啧啧,看来人家对男方的要求挺低的呀。”晴儿听了慕思鸟这种吹牛笔的话自然是反感不服气啦,所以就刺激了一下慕思鸟。这话可是戳中慕思鸟的敏感部位了,晴儿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原本很好,可是这一句话就让慕思鸟心中有了芥蒂,哎,人生怎能只如初见。

    晴儿还有一句心里话没有说出口,之所以没说出口,是因为她觉得这样评价自己可能有些高:你这样的怂包都可以混的风生水起,老娘我这样的“白富美”怎么也应该嫁给皇帝当皇后啊。

    ……

    两个人话不投机,自然也就没聊几句,历经一番世事慕思鸟也逐渐聪明起来,他知道什么牛笔可以吹,什么牛笔就不能吹。所以他没有把自己波斯皇族的身份透露给晴儿,因为自己现在是罗马公民,是格鲁斯旗下的人,太过招摇波斯皇族身份有可能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其他人也会因此疏远自己。

    慕思鸟径直去了罗克珊娜的客房,敲敲门,还冲站在大厅的晴儿笑了笑:“明天见。”

    罗克珊娜一开门,慕思鸟就进屋了。起初晴儿觉得慕思鸟是在吹牛笔,可是这一幕让她感觉慕思鸟貌似真的泡上白富美了。

    “你不回自己客房睡觉,来我房间干嘛?”罗克珊娜问道。

    “嘘……我跟你说昂,刚才这个姑娘是我曾经的未婚妻,是我父亲给我安排的童子亲,可是我不喜欢她,但是作为政治婚姻,我又不得不屈从于我的父亲,我的皇爷爷知道我心思,为了与她断绝关系,才让我转投你父亲门下来到君士坦丁堡。哎呀,没想到,在这又遇到她了。”慕思鸟明白,罗克珊娜只知道他是波斯皇族,至于慕思鸟以前的过往,罗克珊娜一无所知,所以,他开始欺骗这个单纯的小美女了。牛笔的间谍一般都是双料间谍,牛笔的吹牛人也是双料吹牛笔。把牛笔吹成这样,一点不害臊,这脸皮也是够厚的啦。

    “你跟我说这些干嘛?这与我有何关系?”

    “我来就是想请你帮忙啊。”

    “怎么帮?”

    “明天我们会与他们一起去亚历山大,在路上,你可以扮演我的未婚妻,她能听懂一些罗马语,她要是知道我已经有了你这样的绝代佳人相伴,自然就知难而退了,你想想,她一个东土妞……”

    “好吧,我帮你这个忙。但是我们先说好了,就明天一天的时间,晚上可没“床戏”。”人嘛,都这德行,喜欢别人夸自己,尤其喜欢别人拿同类人进行比较着夸,那才有成就感。听了这话,罗克珊娜心里甜滋滋,爽快的答应了慕思鸟。

    “那你赶紧回你自己的客房休息吧。”

    “嗯,好的。”

    第二天的路上,计划如期进行,慕思鸟和罗克珊娜同乘一匹马,就像很多电影电视剧里面的情节一样,面对此情此景,慕思鸟又想起了《泰坦尼克号》里的杰克和露丝。在此刻,大船换成了马,杰克换成了蓄势待发的软嘴蜂鸟,露丝换成了含苞待放的白菊花。

    慕思鸟这个超强现实主义者是不会做出为了救爱人而牺牲自己这种愚蠢行为,所以在他眼里,电影里的杰克就是一个煞笔,牺牲自己的宝贵生命,成全了其他男人的性福。

    正常的蜂鸟都是硬嘴管,可是这只蜂鸟与众不同,长长的嘴可软可硬、能屈能伸。一般的菊花都是黄色,可是这只菊花非同寻常,花瓣似荷花般白里透红,花蕊似樱桃般娇粉欲滴。

    这么近距离和白菊花接触,看着那雪白的花瓣,闻着那撩人的暗香,蜂鸟血脉喷张,使劲扑闪着翅膀,本来绵软啷当的长嘴就这样逐渐拉直,虽然这长嘴从未插入过花蕊采蜜,可是本能的召唤势不可挡,蜂鸟的嘴最终还是情非得已的硬了。

    白菊花含苞待放、从未被采过蜜,纯洁的就像一坨粉穆尔,硬嘴触碰到了花瓣,跐溜一下,白菊花条件反射式的迅速收紧花瓣,它似乎察觉到了蜂鸟的生理反应。

    这种感觉让白菊花异常警惕,因为之前被来自东方的野鸟试图采蜜的时候就感触过这种生理反应,虽然隔着好几层花瓣,但那硬邦邦的长嘴仍然会给白菊花造成很强的压迫感。

    “你想啥呢?”

    白菊花像动物一样灵气十足,一个向后的肘击重重戳在蜂鸟的肋部,打是亲,骂是爱,蜂鸟非但不知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了,它用翅膀紧紧搂住白菊花的花瓣,那诱惑实在是难以抵挡,蜂鸟的眼睛瞪得像牛一样大,和西门大色狼两眼放光从脚后跟摸到头发丝时爆发的狼性一样生猛,蜂鸟亲吻着那幽香四溢的花瓣,深情的说了一句:“宝贝,想煞我也。”这他妈才是王干娘心目中的理想的“潘驴邓小闲”。

    白菊花自然是要激烈的反抗,但是蜂鸟力量大,还是深情的搂着白菊花不放,蜂鸟没再得寸进尺,所以白菊花索性就半推半就允许蜂鸟保持现有的姿势了。

    这一幕当然给了晴儿很大的冲击,这大庭广众之下,居然毫无礼法,而商团里的其他人就当什么也没看见。

    慕思鸟这一招还是对的,没穿越之前,他已经体验过了现实版的“挑剔传染”,抽象出模型来就是:你和一美女好上了,另外一个美女就会觉得你还行,当然不一定就看上你。你要是被一美女抛弃拒绝,另外一美女要是知道了,也会瞧不上你。尤其是这两个美女相互认识的情况下。

    别看逗比看别的脑子有些笨,搞女人这套还是很用心的,当然,逗比的宝贵经验都是他经历了三年苦追终不得、网约一炮中大奖的残酷现实后慢慢积累的。尺度拿捏的很准,即卡了油、又刺激了爱攀比争风的女人。

    中午稍作停顿休息之后,慕思鸟就单独乘骑一匹马了,并且还主动找晴儿聊天。这不是勾芡吗?

    “怎么不和你的未婚妻同乘一匹马了?”

    “她太美了,距离她太近,我怕把持不住我自己。”

    “哦?嘴够甜的呀,她有那么大魅力?”晴儿一副不屑一顾的高傲姿态。

    “说实话,我觉得她皮肤比你好。”慕思鸟这个回答够直截了当,一下子触怒了晴儿。

    “胡说,你我无肌肤之亲,你怎么知道我的皮肤没她好?”

    “啊?这还用肌肤之亲吗?我只用肉眼看就能看出来。”晴儿听了这话就更加生气了,直接黑着脸保持沉默不理慕思鸟了。

    “你还别不服气,人家可是大家闺秀,你这天天风吹日晒的,怎么能和人家比。”怒不可遏的晴儿直接挥起马鞭向身边的慕思鸟一抡,结果慕思鸟的脸上就挂花了,还好,没出血,只是一条红印子。

    睚眦必报的个性驱使着慕思鸟定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昨晚被恶语中伤,今天就“大仇得报”,嘴皮子痛快了、心里敞亮了,可是却受了皮肉之痛。慕思鸟作为一个男士,还不能随意和晴儿较劲,有失风度,更要命的是,这会减损自己好不容易在罗克珊娜心里搭建起来的美好形象。

    第二天上午,慕思鸟商队和曹熙商队就抵达了亚历山大,东罗马帝国的第一大港、重要的贸易中转站。曹熙很快就售光了手中的货物、慕思鸟团队也踏上了返回君士坦丁堡的旅程。

    这时,罗克珊娜调皮的性格又来了,她主张坐船返回君士坦丁堡,这可是违背了格鲁斯临行前的嘱托,慕思鸟反对走海路,因为在茫茫大海上一旦遇到什么紧急情况不好处理,何况还有海盗出没。

    可是罗克珊娜坚持己见、慕思鸟执拗不过,只好顺从了。与此同时,曹熙商队也沿原路返回东土,途径波斯的时候,就被波斯人给截住了,这并非巴拉什下的令,巴拉什当上皇帝之后早就忘了给慕思鸟的承诺,而且曹熙商团作为生丝、茶叶、煤炭的主要供货商,对波斯和罗马的影响较大,巴拉什也不敢轻易触动这位国际大商人。

    可是色胆包天的凯塔却敢,巴拉什能当上皇帝,凯塔是立了大功的,这也证明巴拉什有一定的识人之明,任用了凯塔这个有才无德之人。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凯塔自然就成了巴拉什的心腹,手底下也有百十号人马了。之所以扣留曹熙商团,并非与曹熙有仇,而是与他的女儿晴儿有仇。

    发迹了的凯塔自然是不能放过这个机会,直接将曹熙商团劫持到了自己的府邸。当初要不是这个小丫头片子多管闲事,自己会遇到那么多麻烦事吗?晴儿想了半天才终于回忆起安条克城的事情,原来眼前这个贼眉鼠眼的人就是那个盗窃白面包还栽赃给别人的卑鄙小人。

    一个怂包、一个小人,现在都发迹了,晴儿无奈的笑了笑,似乎在感慨命运的不公。现在面对着那双色眯眯的小眼睛,晴儿感到大事不妙,自己梦想着嫁给皇帝母仪天下,理想还未实现,难道就要被眼前这个渣男给糟蹋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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