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53.烛光晚餐

作品:《不及皇兄貌美

    我在读师父的信, 林越闷声不响地捡起吹落地上我未完成的刺绣,顺便瞧了瞧我绣在丝巾上的图案。我的本意是想绣一只凤凰, 而他应该看不出来那绣在上面又是黄又是红又是绿c横七竖八的到底绣了个什么玩意,所以他默默地放回了我的梳妆台上。

    我沉默地把师父的信收起来,一时木楞寡言,忘了招待从宫外来看望我的客人。

    林越倚靠着梳妆台,一直注视我骨瘦支离的样子,突然说:“你后悔了?”

    我眼睛动了动,抬头看他,缓缓开口:“我后悔什么?”

    “杀了季龄。”

    我静了静, 面无表情地问:“那天你一直在后面跟着我?”

    林越不置可否。

    我冷冷说:“我为什么后悔?”

    林越语声淡漠地说:“我以为你不会杀他的。”

    我霍然起身,情绪就在这一刻被点爆,我狠狠瞪着他, 激动地问:“我不杀他?难道他不该死吗?”

    “他既该死,你又为何这副半死不活的德性?”

    我大声说:“那是因为我还有良知!他呢!他害我家破人亡, 却到死不知悔改!这种人你认为我会放过他吗?”

    我大口喘着气, 这些天我像被打入冷宫, 无人问津, 现在终于有人来质问我做得是对是错了。我毫无畏惧地和他对峙, 激动的情绪好像也给了我莫大的勇气, 我字字清晰地说:“我给过他机会,到最后一刻我都给过他机会。可他都说了什么?你在屋子外面听见了吗?我和他的对话你全都听见了吗?他不止害死了他, 还害死我娘!这种人我让他活着, 那我是不是枉为人了!”

    我甚至向他走近了一步, “他最对不起的人是萧冷,是萧冷!他死了这么多年都不知道是谁想要他死的,他永远不知道季龄为什么一定要他死!季龄可以有一千种一万种理由想他去死,唯独不应该是为了这种理由!”我怕他不懂,又立即质问他:“如果是你呢?如果你和白相与爱上同一个人,你会怎么做?你会让白相与去死吗?你会吗?你会吗!”

    林越脸上立刻发生了变化,望定我的眼神变得晦暗复杂。

    我仍未察觉自己说了什么不妥的话,兀自激动地对他大叫:“你会吗!你会吗!你会——”

    声音戛然而止,像突然被一把剪刀剪断。

    我颓然坐下,垂着头,一时难以平复的心情使我肩膀不住抖动,屋子里只听见我的喘气声。

    “你别太激动,季龄的死活,我并不关心。”林越平静地说。

    我默然半响,黯然说:“从小我师父教导我,做人要光明磊落,对得起天地对得起自己的良知。我不杀他,我对不起我娘。可我也知道我做不成好人了,因为我不止杀了我的仇人,还杀了一个一生为国为民的忠臣。也许我这一辈子活着,都没他有价值。”

    林越坐到了我旁边,道:“有我在,你做不了坏人的。”

    我哑声说:“你不是说过想杀了我吗?”

    “我不杀你。”

    “以后也不杀?”

    “对。”

    我抬起头,怔怔看着他。如果是白相与在我身边,他会不会也原谅我的所作所为?而林越对我的原谅,又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我对恨的根源执念那么深,为什么他就可以没有呢?

    “林越,我想”我慢慢说。

    “你想做什么?”

    “我想喝酒,你带我出去吧。”

    作为帝都,云锦城随时都向世人展示它的豪迈大气和久经历史的古朴沧桑。这里是权力和名利最集中的地方,它所呈现出来的繁华气像,让人们为此倾倒,并孜孜不倦地要与它融为一体,死在它的怀抱里。人们好像已淡忘,离国建国不过百余年,而这座古城已经过去三百多年,经历了五个朝代,繁华落尽又盛起,大兴大衰,兴衰交替,而今又是个繁华盛世,荣华富贵世世相似,只是人代代不同。

    但人们总是愿意去相信,眼前的煊赫贵盛,他们永远抓得住。

    醉霄楼灯火辉煌,像在凛冬寒夜里永不熄灭的太阳,不论春夏秋冬,这座酒楼从未有过门前冷落的情况。醉霄楼是全城最大最豪华的酒楼,出入这家酒楼的,都是很有身份的达官显贵。为了体现出客人们的身份,这家酒楼的装修,处处都显示出不落流俗的气派,一进去感受到的气场,总让人感觉到自己多多少少算是个人物。而为了保证每一个客人真的很尊贵,醉霄楼非常贵,贵得让你先确定自己是否足够贵,才有底气端着架子迈进醉霄楼那豪华大门。

    就像我现在身在的这间富丽堂皇得丝毫不亚于皇宫的厢房,它的摆设,精雅贵气十足,厢房四周围点着一排排蜡烛,这蜡烛也不同于一般的蜡烛,颜色是很鲜艳通透的红色,蜡身上点缀着很纤丽的花纹,它燃烧时,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新地c如让人置身自然中的芬芳花香,葳蕤的烛光,竟似比天上的星星还要璀璨明亮几分。

    而我在这间厢房里吃的不是饭,而是白花花的银两。因为要在这样一间像在天堂上吃饭的厢房里吃上一顿饭,哪怕你只是点一碟豆芽菜,酒水不要一杯,最后结账时,你也得付足整整四千两银子。

    四千两银子,一个贫苦的穷人勤劳挣扎的一生,也抵不了这一顿酒席,而要在这样一间厢房里吃顿饭,通常还要提前一个月预定。这个世界永远穷富分明,各自生活在各自的世界里,也许穷人永远也想象不到富人的世界,究竟是个怎样的世界。

    而我现在的样子实在配不上这里高雅富丽的环境,身上的衣裳素得像在服丧,披头散发,脸上脂粉未施,精神消颓。幸有璀璨的烛火,使我苍白消瘦的脸庞也添了几分光彩,我已独自喝了五壶名酒佳酿,起先还是一杯杯喝,后来觉得不尽兴,干脆拿碗。五壶酒灌下肚,酒劲上来了,人变得飘飘然。

    喝醉的人,往往不知道自己醉了,反而觉得自己异常清醒决断,想做什么事,一下子就能决定要不要去做。

    酒没了,我叫伙计去拿酒,挥手叫他什么酒最贵最好就上什么酒,毕竟结账时要付四千两银子。我暂时停杯等酒来,吃颗这个季节不该有的新鲜葡萄,手撑着腮帮子,晃了晃脑袋,想起一事,抬头看向林越,他和我隔着一张大得能让人在上面打滚c光可鉴人的红木桌子。

    我缓缓开口问:“你c你带钱没有?”

    其实我想问他的是带够钱没有。

    “身上有,但是没有四千两。”林越回答得坦坦荡荡。

    “啊?”我一呆,那?

    林越也望着我的眼睛,我所看在眼里的林越,我相信他即使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他也是这个世上最体面c最不愁没有姑娘跟他的穷光蛋。

    他对我笑了笑:“这酒楼是仲谋心家名下的产业。”

    “哦。”我安下心来,有个有钱人当朋友真是好。

    我有个自己从未察觉的问题,那就是我和别人出去吃饭,我从来没想过要去主动结账,我不知道这个毛病是怎么养成的,只能所幸我这一生过完了,我都没有因此遇到尴尬过。

    我随意问:“仲谋心也在云锦城吗?”

    “他回家了。”

    “回家了?他家哪里?”

    “拓城。”

    “哦。”我拿起筷子,漫不经心地夹菜吃。

    红木桌上,呈圆形圈圈排放着美味佳肴,先不说味道如何,醉霄楼的大师傅把一道道菜做得就像桌子上盛开着姹紫嫣红的鲜花。

    地上铺着厚厚的毛毯,整个厢房色彩是那么地明丽温暖,像春天住进了屋子里,与楼外风雪漫天飞舞的景象形成鲜明对比。

    林越搁下筷子,他手边还有一壶酒,我刚才没好意思要来喝,不过我不说,他也应该主动问一下我要不要再来一点才对,可他一点表示都没有。他给自己斟了一杯,一饮而尽。

    我心里不禁感慨,吃个饭都能吃出一种遗世独立的感觉,估计也只有他能做到了。

    林越喝完一杯酒,杯子也搁下,没再饮一杯的意思,我记得他今晚上好像就喝了五杯酒。我不以为然,暗想:喝的还没我多,总是这么清醒冷静的干嘛?做人需要这样时时刻刻保持清醒冷静吗?

    林越今夜不多饮,而且也没有继续动筷的意思了。我注意到他并没有吃多少,这桌子上的菜太多,他没有再把每道菜全夹一遍,只是吃摆放在他面前的。他还是那样,每一盘都夹一些,但每一盘菜都不会多夹。

    我也撂下了筷子,双手伏着桌面,终于忍不住问他了:“你喜欢吃什么?”

    这桌子上有六十六道菜,色香味俱全,食材精挑细选,天上飞的,水里游的c地上跑的,差不多全在桌子上了,而且醉霄楼的大师傅的厨艺,甚至可以说比皇宫的御膳房还要好上几分,他就没一道喜欢吃的?

    林越交抱双手背靠着椅子,神态散漫,他人在这里,我不确定他的精神飘到哪里去了。听见我问话,他很快反应回来,眼睛随意扫视一遍桌面,然后扬扬下巴,还是那么心不在焉的语气,“那条鱼不错。”

    我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就好像看见宛如一堆雪盛在盘子里,我俯身,伸长手把那盘雪拉过来,定睛一瞧,原来是条白花花的鱼,厨房师父把鱼肉做得像一片片雪,看上去简直就是一条“雪鱼”。

    我低头打量半天,这雪鱼似未有动过筷子的痕迹,我说:“你喜欢怎么不多吃点?”

    林越平淡答:“我不喜好哪一种食物。”

    我说:“那要做得很好吃呢?”

    我就不信,所谓食色,性也。

    林越和我对望片刻,忽然一笑,说:“做得再好,我对一道菜也喜欢不起来,但总没人想饿死。”

    岂止没人想饿死,有时候饥饿比孤独更教人难以忍受,忍受饥饿本身就是一件很不是滋味的事情。可连对美食都失去兴趣,那人生不是失了一大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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